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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3日13:09 

【賴又嘉/台北報導】陳姓男子懷疑36歲張姓妻子與黃姓男同事有染,要求黃男簽切結書保證不與妻交往後,認為兩人仍暗通款曲,今年1月檢查妻子行車紀錄器,發現妻曾在去年底與黃男開車上合歡山,今年初黃男還問張女「要不要去泡溫泉?」張女答「好啊!」兩天後又錄到兩人呻吟聲。

陳男氣炸,認為兩人藉泡湯通姦又車震,怒告通姦。但黃男辯稱簽約是被陳男所逼,否認兩人有逾矩行為。檢方勘驗行車紀錄器,發現兩人確有不尋常互動,但認為即使錄到呻吟聲,可能是愛撫等舉動,未必是通姦,難以證明兩人性器接合,今將兩人不起訴。

新聞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023/27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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