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萬退休金被花光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楊姓男子不滿150萬元退休金,被同居的簡姓女友花光,且質疑她在外另結新歡,昨天2人衝突後一時氣憤,居然先用頭撞昏簡女,再將她掐死,隨後舉刀猛刺自己2刀,再打電話自首。

懷疑某大姐有新歡

警方調查,44歲楊男原在吊車公司上班,離開公司時,拿到200萬元退休金,98年和妻離婚,結識在夜市擺「麻將賓果」攤的54歲簡女,進而交往。

楊男說,他將150萬元退休金拿給簡女保管,簡女卻把錢花光,甚至向他要剩下的50萬,他不願意,昨下午致電簡女,到鳳山區光復路的住處談判。

miloso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3年10月22日12:20

【劉昌松/台北報導】彰化男子曾明祥不滿妻子離婚後拒絕復合,還交新男友同居,打聽之後,誤認和前妻男友合租房子的林姓男子是情敵,3年前埋伏潑酸造成林男臉、頸3度灼傷、左眼失明,最高法院依重傷害罪判曾徒刑9年定讞。
判決指出,2010年6月2日凌晨,林男聽到停在屋外的車子發出警報聲,外出察看時,突遭頭戴鴨舌帽、三角巾遮臉的男子,從後方持保溫瓶潑酸,遭成林男臉部80%灼傷,幾個小時後,警方在附近發現曾明祥躺在巷內睡覺,經林男指認為兇手。
雖全案一度因指認過程有瑕疵,曾獲判無罪,但台中高分院更審認為,被害人曾與曾男對看10秒,時間雖短,仍足以留下深刻記憶,所以可靠身形、穿著指認曾男,另曾的前妻看了監視器也說潑酸者的外型、打扮、走路方式很像曾等理由,依重傷罪判曾徒刑9年,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miloso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民視

民視 – 2013年10月22日 下午2:04

高市一名44歲的楊姓男子,因為不滿54歲的女友榨光他100多萬元,而且不時伸手要錢,昨天下午在住家談判後起了衝突,男子憤而封住女友口鼻、掐脖勒斃;緊接著男子持刀自殺不成,只好報警自首,警方將他送醫後,依殺人罪移送法辦。

救護人員來到楊姓男子住家,對倒臥在客廳,已經沒有心跳呼吸的女子進行CPR急救,但經過數十分鐘之後,54歲的簡姓女子依舊回天乏術;而痛下殺手的44歲楊姓男子,則是在行兇之後企圖自殺,腹部流血不止,由救護人員台上擔架送醫治療。

警方調查發現,楊姓男子離婚後與大他10歲的簡姓女子交往,4年多來,都同居在高雄這棟大樓,但女子不但花光他得積蓄,還不斷伸手要錢,兩人為此發生了口角,引發殺機。

楊姓男子行兇後,還在房間寫遺書留說,自己的錢被騙光了只好一起死,隨後就拿起水果刀往自己腹部刺了兩刀,但因為傷口太過疼痛,只好報警自首,警方再將他送醫治療後,也依殺人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miloso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3年10月22日18:35

孫友廉/新北報導】李姓男子2008年和中國廖姓女子結婚,但去年7月,李男提出離婚訴訟,以廖女住居所不明、無法聯絡為由,獲法院判准離婚確定。廖女今年1 月接到移民署通知,才知已離婚也喪失居留資格,向新北地院提出再審,表示李男有同意她在外工作並外宿,也有手機可聯絡,卻誤導法院說她音訊全無。
新北地院找來廖女前老闆、同鄉姊妹淘作證,發現李男曾到廖女工作處,送四物湯給廖女,加上兩人手機往來簡訊頻繁,以及法院審理離婚案時,李男還4次收到廖女工作所得的匯款,可見李男明知廖女去處,卻故意隱瞞。
另廖女的姊妹淘及表姊皆證稱,廖女有被李男趕出門2次,不讓廖女回家,法官因此認為兩人分居,過錯在李男,廢棄原判准離婚確定判決,改判李男敗訴。

miloso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台灣立報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10月23日 上午12:10

■崔妮

曾有一位婆婆跟我們會談時,知道她原本替兒子娶了越南媳婦,離婚之後又讓兒子去大陸找太太,她對媳婦的期待就是要專心照顧先生孩子,擔心兒子未來沒有伴或沒人照顧。婚姻,聽起來是互相照顧,不是因為愛情。

朋友在短暫的婚姻中有一個孩子,離婚後被媽媽帶走,再也沒有見過,快10年過去,前妻多次刻意讓他見不到孩子,我提議,是否有考慮走法律的途徑行使自己的探視權。婚姻結束之後,看不到小孩也可以選擇找政府幫你解決。

上週在一場論壇中聽到,婚姻制度其實包辦許多為了維持婚姻或結束婚姻的公家服務與資源投入,像是有一方不肯離婚,財產如何分、小孩歸誰養,缺乏溝通協商能力的夫妻,可以找家事調解,或是訴請法院判決離婚。在婚姻或伴侶關係中發生問題,還有社福機構、諮商輔導單位申請政府方案或透過民間捐款,提供各種婚姻法律諮詢、伴侶關係輔導的服務。婚姻結束後,看不到小孩、前任配偶不付贍養費,也可以找國家(法院)幫你處理。

miloso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23日 上午6:11

〔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陳姓婦人在筆記本寫下想離婚的心情抒發,被林姓丈夫發現後撕走頁面,雙方協議離婚時成為談判證據,離婚後陳婦怒告丈夫毀損(林某無罪定讞),雙方在法庭上爭執筆記本是何人所有,最後證實為丈夫林某所有,陳婦被反控偽證罪,法官判處3個月徒刑、緩刑2年,並向公庫捐款3萬元。

林某被前妻陳婦控告毀損案,檢察官起訴林某聲請簡易處刑,簡易法庭判罰金5000元,林某不服上訴改判無罪,檢察官不服上訴二審無罪定讞。

此案爭點在於陳婦在2本筆記本中,分別寫了2句想要離婚的文字,如不喜歡老公、壓力好大、想離婚。而99年9月被林某(2人100年7月4日登記離婚)發現,把這2頁撕走,在2人協調離婚場合,林某拿出這2頁與她談判,陳婦事後控告林某毀損。

檢察官起訴林某後,一路打到台中高分院二審才無罪定讞。

miloso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23日 上午6:12

〔自由時報記者吳柏軒/新北報導〕51歲余姓男子,3天前和55歲劉姓妻子離婚,余男斷了金援,疑似要求前妻將賓士車過戶給他不成,昨天下午竟帶生魚片刀,衝到前妻的麵攤,糾紛中不慎砍傷前小姨子的左手掌,現場血跡斑斑,余男趁機逃逸。

余男約在6年前結識劉婦並交往、結婚,婚後余男卻不務正業,常向劉婦要錢,劉婦受不了,3天前簽下離婚協議書,余男斷了金援,仍和前妻糾纏不清。

警方調查,昨下午2點多,余男到劉姓前妻與妹妹共同經營、位在新北市淡水區的麵攤,余要求前妻將名下已18年的賓士老車過戶給他,前小姨子在旁聽不下去阻擋,余男卻大動肝火,取出預藏的生魚片刀揮舞,導致前小姨子的左手掌被割傷,現場地上、麵攤流理台有大片血跡。

劉婦妹妹就醫無大礙,劉婦則被警方請到派出所了解,劉婦一度跟余男取得聯繫,雙方討論後,劉妹暫不提出傷害告訴,將視余男處理態度再做決定。

miloso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3年10月23日12:30

【許淑惠/台中報導】癌末剌青師傅嚴文龍(52歲)不滿小他17歲的妻子離家出走,還控告他家暴、恐嚇、訴請離婚等,懷疑是鄰居陳姓男子慫恿妻子所致,去年11月嚴男為報復2人,竟持槍到陳男經營的電腦公司,近距離射殺陳男,店內另名賴姓男子見狀將嚴男推出店外拉下鐵門,嚴男還朝店內開槍致賴男受傷。

台中高分院今依殺人及殺人未遂等罪,判處嚴男無期徒刑。案發後,嚴與妻子已登記離婚。

嚴文龍(右)懷疑妻子羅心翎(左)在她陳姓友人教唆下離家,竟槍殺陳男。翻攝照片

miloso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3年10月23日13:09

【賴又嘉/台北報導】陳姓男子懷疑36歲張姓妻子與黃姓男同事有染,要求黃男簽切結書保證不與妻交往後,認為兩人仍暗通款曲,今年1月檢查妻子行車紀錄器,發現妻曾在去年底與黃男開車上合歡山,今年初黃男還問張女「要不要去泡溫泉?」張女答「好啊!」兩天後又錄到兩人呻吟聲。

陳男氣炸,認為兩人藉泡湯通姦又車震,怒告通姦。但黃男辯稱簽約是被陳男所逼,否認兩人有逾矩行為。檢方勘驗行車紀錄器,發現兩人確有不尋常互動,但認為即使錄到呻吟聲,可能是愛撫等舉動,未必是通姦,難以證明兩人性器接合,今將兩人不起訴。

新聞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023/279734

miloso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3年10月23日 12:0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按摩女與男子通姦,竟傳簡訊表示,「那天爽到你」等淫穢詞語被男子妻子發現,最後法院根據男子手機性愛照和簡訊內容,判決通姦罪名成立。
高雄一名柳姓男子和按摩女發生婚外情,並以手機拍攝性愛照片;柳妻原本並不知情,但卻在前年意外發現丈夫手機裡竟有鹹濕簡訊及性愛照片,因此憤而提告。

miloso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中國配偶唐瑛與前夫張瑞峰涉嫌殺害周國欽並腰斬,檢警專案小組漏夜訊問,唐女爆出驚人內幕,供稱與周交往4年,不堪被長期性虐而有意分手,卻被周以裸照威脅「硬上」,逼迫持續交往,她才與前夫聯手教訓對方,不料鬧出人命。

專案小組調查,妖嬌又會打扮的唐女離婚後仍與前夫同居,4年前從事網拍時結識已婚的周男,雙方發展出地下情,唐女並曾向周男借款10萬元,之後持續交往。

唐女向專案小組自白,周男有特殊性癖好,她不堪長期遭性虐,有意與周分手,不料8月間提議分手時,被周男以持有2人的性愛照片要脅持續交往,還被「硬上」,逼得她向前夫招認這段地下情,2人決意要給周男教訓。

唐女稱,9月19日中秋節當晚,她約周男到其平鎮市租屋處會面,隨即搭周男的車子至中壢市一處路邊攤飲酒,她趁機在啤酒內摻安眠藥,再打電話聯絡前夫前來,此時周已昏昏欲睡,2人將周拉到車上載回租屋處。

唐女說,不久後周男醒來,被前夫逼問與她的關係,2人因此發生口角,張隨即持菜刀瘋狂劈砍周男,她當時在廚房並未看到衝突過程,張殺人後因誤傷手部,一度外出到醫院包紮,不久後返回就以菜刀、鋸子處理屍體,之後2人分2趟以黑色大塑膠袋包裹屍塊,裝到張的車子後車廂,載往觀音鄉產業道路棄屍。

miloso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2013.10.19 03:03 am

王姓男子趁劉姓下屬赴大陸工作,勾引劉妻,姦情維持五年多,劉得知後氣得告兩人通姦並求償四百五十萬元精神慰撫金。王嫌賠償金太高,當庭稱「醫師通姦才賠五十萬元」,要求減價;但法官認為他行為可議,對劉家庭傷害太深,判決王與劉妻要全額賠錢。

根據法院案例,「遮羞費」行情多半在卅萬到八十萬元間,判賠四百五十萬元相當罕見;另外,刑事部分,王與劉妻各被判刑五個月。

劉姓男子獲悉勝訴後卻高興不起來,他痛斥「賠再多有什麼用,怎麼樣也補償不了對我的傷害」、「沒想到長官是這種人」,他要訴請離婚。

桃園地院調查,劉姓男子在紙業公司任職,七年前派到大陸工作,行前王姓主管鼓勵他在大陸「好好表現」,劉還心存感激,但王等他離台就不斷勾引劉妻,最後發展出婚外情。

miloso16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